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确保9月及时完成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实现年底前患者受益的目标。
《方案》规定,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商按要求自愿提交申报材料,根据抗癌药品生产企业申报数量和药品类别采取竞争报价、带量谈判和直接挂网等方式实施分类采购,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在国家对抗癌药降税的基础上,以量引导企业进一步降价,实现抗癌药终端销售价格明显下降,保障癌症治疗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费用负担。(记者郝金刚 通讯员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