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喻灿华 报道 9月10日,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价验收首次会议召开。会上,湖南省食安办副主任李赤群就省级评价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随后,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邱继兴向省评价组作了关于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情况汇报。
据了解,长沙市自2015年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分别达85.5%和98.4%,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80%以上,较创建前提高22个百分点,长沙在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
长沙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至今,共建成134个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和170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划分基础监管网格1567个,组建1848名社区(村)协管员队伍,形成了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监管信息档案,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覆盖率达100%;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建立了食安、综治、教育、公安、城管、食药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机制,辖区内学校100%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基本实现视频厨房全覆盖,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当前,全市已完成近2000家小餐饮“透明厨房”改造,餐饮业质量安全大幅提升。
截至2018年7月底,全市已新建、改造便民生鲜农产品市场14个;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运用“互联网+”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和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集中配送、连锁销售等现代经营模式。目前,全市已对接市内外种养殖基地255个,建成农产品直销网点1000多个、社区直销店300多家、集配中心10家。全市建成200个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快检室,实现了入市产品每天检测。
在食品安全隐患查处方面,长沙市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近两年,长沙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7095起,兑现举报奖励132.6万元。全市侦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263起,对422人采取强制措施,破获“8.03许某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10.18龚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等重大案件,开庭审理湖南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人因制售假碘盐被追究法律责任,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