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8年第91号)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检验,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等21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涉及的标示生产(代理)企业、不合格产品
1.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生产的索菲雅染发膏(自然黑)
2.广州市卡迪娜化妆品厂生产的卡迪娜染发膏(金黄色)
3.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愈美染发膏
4.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虎染得快染发膏(栗棕色)
5.广东圣薇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然你魅4/66圣薇娜彩色焗油(红色)
6.广州丽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丽臣染发膏(板栗色)
7.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恋染发膏(自然黑)
8.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维斯染发焗油膏(自然黑)
9.广州市凯维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维斯染发膏(紫红色)
10.广州威妮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竹堂染发膏(酒红)
11.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梦佩丝染发膏(红色)
12.广州温雅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雅漾采染发焗油(5B)咖啡色
13.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威丝染发霜(栗棕色)
14.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度染发膏(棕黑色)44/0和美度染发膏(酒红色)S-5/64
15.广州市白云区圣迪雅化妆品厂生产的益容堂染发膏(葡萄红)和益容堂染发膏(自然黑)
16.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义润黑露染发膏(自然黑色)、昌义汉邦染发膏(自然黑色)和汉邦染发膏(棕色5.4)
17.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瀛染发膏(棕色)和嘉瀛染发膏(红色)
18.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北京顺捷彩悦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生产的彩蕴焗油染发膏天然黑
19.北京日光旭升精细化工技术研究所生产的珍草堂彩染焗油膏(自然黑色)和珍草堂彩染焗油膏(栗棕色)
20.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汉草焗油染发霜
21.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彩琳?美白保湿防晒露SPF30+PA+++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广州威妮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竹堂染发膏(酒红),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瀛染发膏(棕色)和嘉瀛染发膏(红色),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汉草焗油染发霜等相关批次产品,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处置情况
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辽宁、北京、浙江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重庆、青海、黑龙江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