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付海红 报道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自治区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族群众用药安全。
《方案》明确,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中药材进厂把关不严,使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超范围生产中药饮片;产能与销售数量不匹配,编造生产销售记录,不按规定进行进出厂检验,检验记录不真实;购买非法中药饮片改换包装出售;出租出借证照,将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不法分子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购进和销售增重、染色、被污染的中药材和提取过的及其他假劣中药饮片;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地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抽检计划,重点抽检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等项目。
《方案》提出,要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鼓励和引导中药饮片企业使用GAP基地或固定产地中药材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自治区食药监局成立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州(市)针对问题企业和问题品种,加大飞行检查和稽查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对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回或撤销GMP、GSP证书,并立案调查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