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冯欢欢 报道 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在抽检的甜点、酒类、饮料、肉类等共20大类食品7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根据通报,其中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嫌假冒。
不合格产品为:襄城县恒远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延津县绿康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根根香,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24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固始豫南土特产商贸销售的标称安徽超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100g。内黄县石盘屯乡石磊副食品门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家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连山大刀肉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9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辉县市凤凰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醉美宝泉山楂酒,甲醇检出值为1.94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6g/L。焦作新区万鑫商城爱佳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长春鸿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人参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4%vol,标准规定为42±1.0%vol。上蔡山华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中奥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漫画王美国康科特提子原汁绿茶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 5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0.00376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035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