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9月联合各区市局开展的药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成果初现。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现场检查旨在明晰和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义务,全面排查化解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深入解读方案,全面部署行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行动主要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2018行动方案>的通知》、山东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和市局年度工作安排。
"我们根据文件结合全市实际,开展了对注射剂、中药饮片、多组分生化药、特殊药品、中药提取物五个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监管人员介绍。
创新监管模式,确保检查质量
据悉,本次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品种为主线、以现场检查抽检为主要手段的检查模式,抽调全市药品生产检查员库成员,针对不同产品特性,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分三期对14家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对18批注射剂、中药饮片等高风险品种及可疑品种实施抽检,对1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置。
检查共发现物料及生产管理不规范、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不到位、验证和确认工作未有效开展等主要缺陷19条、一般缺陷143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家企业进行约谈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规范企业质量管理的同时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
强化风险管控,落实主体责任
本次质量提升行动旨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企业整改情况予以跟踪核实。依据此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既往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分析挖掘出企业数据可靠性管理不规范、厂房设施维护不及时、供应商审计不到位等风险点16个,"回头看"监督企业排除风险,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从源头保证药品生产质量。(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