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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ICH指导原则中文翻译稿征求意见

作者:窦洁2018-10-09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自2017年6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入ICH以来,共有6个ICH指导原则(问答或补充文件)在我国进入实施阶段。目前,药审中心相关工作组已完成相应内容的校核工作,并在校核期间定向征求了国内外相关协会的意见。


  日前,药品审评中心ICH工作办公室就6个ICH指导原则中文翻译稿公开征求意见。


  这6个ICH指导原则分别为:《E11:用于儿科人群的医学产品的临床研究》及E11(R1)(E11的补充文件);《E17:多区域临床试验计划与设计的一般原则》;《E18:基因组采样和基因组数据管理指导原则》;《Q11:原料药开发和生产(化学实体和生物技术/生物实体药物)》及问答文件;《S3A:毒代动力学指导原则:毒性研究中全身暴露的评估》及问答文件;《S9:抗肿瘤药物非临床评价》及问答文件。


  为推动ICH指导原则的转化实施,ICH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在既往药审中心网站ICH指导原则中文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陆续开展指导原则校核工作。自2017年6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入ICH以来,共有6个ICH指导原则(问答或补充文件)在我国进入实施阶段。目前,药审中心相关工作组已完成相应内容的校核工作,并在校核期间定向征求了国内外相关协会的意见。(记者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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