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制定出台《鞍山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鞍山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主要对日常监管、监测检验、投诉举报等工作和活动中获取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风险程度,制定防控措施。风险交流会商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获知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或发现重大、紧急食品安全事件苗头时,可召开紧急会议专题会商。(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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