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社主办

湖北省开启“安全用药月” 用药前要做到“四看”

作者:崔逾瑜 袁福国 李思燚2018-10-10来源:湖北日报
 10月8日,湖北省启动为期1个月的“安全用药月”活动,今年的主题是“安全用药、共享健康”。

  10月8日,湖北省启动为期1个月的“安全用药月”活动,今年的主题是“安全用药、共享健康”。


  安全用药,就是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以及药物的特性等多方面情况综合选择药物,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并以适当的方法、适当的剂量、适当的时间准确用药。同时也要注意药物的禁忌、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凭经验、凭习惯自我医疗,埋下不少安全隐患。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用药调查结果显示,36%的人在自我药疗时出现过失误。


  湖北省食药监局药品流通处陈静处长建议,用药前要做到“四看”,即看批准文号、看有效期、看药品说明书、看性状。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毒副作用,因此患者在用药前尤其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留意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提示。


  此外,合理选择给药途径也不容小觑。“能口服就不要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要静脉输液,尽可能把药品的副作用和风险降到最低。”陈静建议。(记者崔逾瑜、通讯员袁福国、李思燚)


上一条 下一条

相关链接

热点推荐

订阅

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