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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个确保”采购抗癌药

作者:陆继才2018-10-10来源:健康报网
《方案》明确,专项集中采购实行限价挂网,分类采购。企业选择其全国最低价申报的,可直接申请挂网。医疗机构原则上可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挂网药品最低价格实行全国价格联动,每3个月调整一次。

  近日,由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共同制订的《云南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期满正式实施。《方案》提出,该省抗癌药采购要做到“确保实现抗癌药终端销售价格明显下降,确保癌症治疗临床用药需求”和“提升癌症患者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提高抗癌药物保障能力”。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领导表示,根据《方案》,全省所有公立医院为本次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采购主体,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一年。采购主要有3种方式,一是限价挂网采购,二是谈判采购,三是其他采购方式。


  《方案》明确,专项集中采购实行限价挂网,分类采购。企业选择其全国最低价申报的,可直接申请挂网。医疗机构原则上可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挂网药品最低价格实行全国价格联动,每3个月调整一次。


  对于不足5个省中标价格的药品品规,以及具备5个省价格但不愿以全国最低中标价格和最低实际交易价申报挂网的品规,经企业申报,组织省级价格谈判。谈判成交价格作为医疗机构最高采购限价,医疗机构议价采购。同类药品以及同品种不同剂型应保持合理差价。对价格明显偏离同类品种或其他省份的品种,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并调整其中标价格。(记者陆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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