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我公司多次申请产品执行标准变更、增加生产线、增加产品种类、增加外租库房等变更,得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多次帮助和指正,让公司得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换证工作,保证了正常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从最初的3条生产线扩展到如今的10条生产线,对此,我公司深表感激。”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窗口收到康师傅(乌鲁木齐)饮品有限公司发来的感谢信。
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门式”改革为目标,规范窗口服务,简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打开了新局面。
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 实现“最多跑一次”
“上半年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业务办理和咨询接待的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未发生投诉举报现象,也未出现违反纪律的情况。”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行政审批处窗口首席代表武树勋告诉记者。
8月7日,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公布了第一批2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该局采用重点突破、梯度推进、无缝衔接的方法,通过对目前开展的7个行政审批事项的44个子项进行逐一梳理,公布的第一批“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事项,占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66%,完成了第一阶段目标。预计到10月底,剩余34%的行政审批事项将逐一实现“最多跑一次”,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也将对外公布。
据武树勋介绍,乌鲁木齐正在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打造全市统一政务服务网,以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变办事对象跑腿为政府部门内部流转、信息数据共享互通的数据跑腿,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近一个月,由于门店迁址、人员变更等原因,我们公司有5家药店质量负责人需要变更。”新疆济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杜文英说:“以前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要跑多次才能办理完;实施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后,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前提下,当场就能办理完毕。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大提高了!”
今年1月至9月底,食药监窗口共受理来人来电咨询1.2万余人(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44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591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161家,发放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00家,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59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70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188家,注销企业124家,不予受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不予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8家。
授权首席代表 推进“两集中、两到位”
2017年11月,乌鲁木齐市着力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探索推进“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新模式,提升审批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两集中”是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成立行政审批处室;行政审批处室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到位”是指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到位;进驻部门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授权到位。
武树勋告诉记者,他是在5月17日被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任命为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窗口首席代表的,同时被授权负责窗口的日常管理、窗口人员管理和分工、窗口人员“评先树优”推荐等工作,并有审批决定权(包括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权限)。
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卫表示,窗口首席代表是该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集中表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将许可、监管的权力下放到对口部门,沟通顺畅、全程网上办理,审批时间大大缩减。
规范行政审批 展现“小窗口大服务”
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放管服”改革的红利,许多企业已经享受到。
8月6日,新疆万盛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向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窗口赠送了一面“热情服务廉明高效、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感谢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排忧解难,缩短办证时间。近日,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本草阁大药房、新市区鑫康源药店、高新区益寿堂大药房等多家药店负责人也纷纷向该窗口送来一面面写有诸如“勤政务实高效,服务热情周到”字样的锦旗,感谢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的优质高效服务。
张卫表示,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以来,以行政审批提质提速为目标、以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己任,坚持做到为民服务要贴心、为民服务要务实、为民服务要廉洁,展现“小窗口大服务”的良好形象。该局还采取细化和完善办事指南、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电话预约、延时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等多种便民服务措施,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的服务。
2017年,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窗口被乌鲁木齐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7年服务行业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一年来,该窗口持续落实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七项工作制度,以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记者 付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