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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整治药品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杜然浩2018-10-25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日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以下行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购进回收药品;购进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然有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不具备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品储存场所和设施设备,不按要求存储药品等。


  《通知》明确,全省医疗机构首先要对药品购进渠道和储存条件进行自查,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行为。随后,专项整治检查组将对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以及从四川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以外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并结合人血白蛋白,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品种,开展药品渠道追溯和储存管理检查。(杜然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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