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安慧娟 报道 10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不合格化妆品包括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肇庆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澳臣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8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以及广州市惠芳日化有限公司、仙迪达首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
其中,标示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峰染发焗油6.5、野茶油滋养染发霜天峰染发焗油6.4、章华护染香波自然黑等10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据记者统计,截至10月底,今年国家药监部门共发布23期化妆品不合格通告,其中涉及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产品的为9期,共计97批次。这些批次中,32批次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产品,11批次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确认由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为54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