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于海平 报道 11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对违法营销、违法广告、欺诈销售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大日常巡查、监督抽检和飞行检查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和科普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整治,社会共治,净化消费环境。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对违法营销、违法广告、欺诈销售行为的治理力度。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产、流通、广告、宣传各环节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督抽检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加大线上线下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畅通案件信息收集渠道,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和案件线索,加强舆情处置。要建立社会共治格局。加大信息公开,将整治有关的检查、抽检、处罚、案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科普宣传,通过举办进社区、进乡村、进商超、进网络、进校园等“五进”系列活动,提升公众认知水平。
据悉,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持续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云南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统筹协调,将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州、市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并于2017年、2018年年中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加大经费投入,2018年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用于整治专项资金568.6万元。部门协作,省市县镇四级联动,加大日常检查、监督抽查等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省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386件,已办结1318件,案结率达95.09%。加大科普宣传,通过制作专题片、公益广告、开设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提升公众识徦辨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