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自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宁夏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3起,无证“小饭桌”、无证培训机构等食品安全领域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白玉介绍,宁夏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是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以及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
今年9月,银川市一家艺考培训机构发生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跟进监督核查,发现市内多家带食宿的艺考培训机构没有取得办学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因此,西夏区检察院将这一案件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行政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全市非学历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对无证办学的培训机构进行了查处。
截至目前,宁夏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有力地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依法履行职责,共取缔1742家无证餐饮服务商家,责令46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停止供餐活动,向293家食品经营者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查处在售的假冒伪劣食品近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