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石嘴山市认真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落实整治要求,实现建档率100%,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案件查办率达到100%,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整治情况公示率达到100%的“五个百分百”的既定目标。
地方政府主导,周密部署,强化摸底建档。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报表等。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档案的通知》,强化摸底造册建档,进一步统筹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综合推进专项工作任务落实,为专项检查、建立台账、整改销号提供“操作指南”,奠定了基础。
聚焦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强化案件查办。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专项整治为契机,重点针对零售药店和诊所、村卫生室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实施重点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先后出动检查人员1238人(次),检查(含复查)药店270家(次)、诊所及村卫生室356家(次),在应查尽查的基础上,延伸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7家(次),飞行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8家次,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2份,行政约谈95家药品经营企业及诊所负责人,立案34起,结案34起,当场处罚22家,罚没款16万元。
整治与规范并重,延伸创建,规范治理。针对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存在的未严格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存储药品、未按规定设置药房、药库、药柜等突出问题,我市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制定了《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细化了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创建标准,强化各类医疗机构增设药品冷藏柜,购置空调等温度调控设施,加大药事管理工作投入,推进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向一级以下医疗单位延伸,提升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
落实督查考评,聚焦问题,整改落实。制定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平时考核办法,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完善考核细则。认真执行季度例会、季度培训、季度督查和季度监督“四季”工作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综合运用随机抽查机制,对三县(区)药品监管工作进行抽查,杜绝监管盲区,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整改落实,切实落实监管职责,促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达标显效。(王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