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店、"绿十字"飘扬、自动售药机……近来,宁波市民越来越能感受到用药买药的便利性和安全性,甚至不久之后,还可以实现坐在家里利用互联网开具处方,在家门口的自助自动售药机上买药。
"绿十字"成为亮丽风景线
截止10月底,宁波市共有药品批发企业36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5家,零售连锁直营门店824家,加盟门店203家,单体药店2008家,乙类非处方药专营店188家。全市共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96家,其他医疗机构4944家。
据悉,新实施的《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要求全市药店全面恢复"绿十字"标志,明确在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悬挂"绿十字"标志,营业时间内保持标志发光清晰可见。
此外,《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明确了处方审核人员、中药配方处方审核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药师资格,更重要的是,新规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提出了具体要求,也就是在符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情况下,每周在岗履职时间应当不少于企业营业时间的二分之一;此外执业药师工作服装应明显区别其他人员,并将执业药师详细工作排班情况提前公示。截止10月底,宁波近2500家药品零售企业已悬挂,使之成为宁波大街小巷一个明显的标志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大力推进药品零售连锁发展
针对宁波市药品零售连锁率不高,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市市场监管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与市人力社保局积极沟通联系,积极谋划,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具体的七条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兼并重组时药店医保政策延续不变"以及"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门店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销售非处方药"等政策受到了我市零售连锁企业的普遍欢迎。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门店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动售药机允许销售非处方药。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将共同探索创新"互联网+药品流通+医保移动支付"模式,开展直营连锁门店自动售药机销售医保非处方药试点工作,每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推荐1-2家信用等级A的直营连锁门店参加,试点名单将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择优确定,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调整和扩大推广范围。
利用"互联网+"开启"云处方"
以往,没有医生的处方,病人是无法在普通药店买到处方药的,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在宁波市民已经可以通过"云处方"买到处方药了。
据悉,自去年开始,慈溪市创新模式,依托"宁波云医院"平台资源,在宁波市率先试点推行药店互联网远程门诊服务终端。药店设置该服务终端后,可实现远程门诊和外配处方取药两大功能。患者仅需在药店通过"宁波云医院"信息平台实名注册挂号即可享受服务。
目前,慈溪市已全面启动零售药店设置互联网远程门诊服务终端工作。全市近500家处方药店中,已有357家、约七成的药店实现"云端问诊"功能,仅今年上半年就开具处方13万余单,总金额达到360余万元。
继续严查严打药品违法行为
近年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药用空心胶囊和胶囊剂药品、药包材等生产流通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了一批违法案件,辖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日益规范,成效明显。
2013年以来,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宁波市连续六年部署开展中药饮片"正本清源"、"固本创优"专项整治行动,并与金华市建立浙贝母监管区域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浙贝母滥用硫磺熏蒸整治,成效突显。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从2014年的72.8%逐年攀升,2018年达到98.6%,并且近四年已连续保持在90%以上。浙贝母滥用硫磺熏蒸得到有效遏制,地产浙贝母饮片抽检二氧化硫残留近五年全部合格。
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责任,共检查药店1847家,诊所1988家,督促提交自查整改报告3835家;立案查处药店34起,收回4家药店的GSP证书;立案查处诊所22起,对6起诊所违法案件向卫计委进行了通报;另检查批发企业40家次(市局、县级局),立案查处6起。
另外,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督抽样力度不断加大,抽样批次已连续五年保持在2500批次以上,在全省11个地市中居于首位。(毛雷君 张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