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落楠 报道 12月5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在官方网站挂出红参农残公示稿,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品种红参的标准拟修订内容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
据公示稿,应采用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测定红参的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红参含总六六六(α-BHC、β-BHC、γ-BHC、δ-BHC 之和)不得过 0.2mg/kg;总滴滴涕(p,p'-DDE、p,p'-DDD、o,p'-DDT、p,p'-DDT 之和)不得过 0.2mg/kg;五氯硝基苯不得过 0.1mg/kg;六氯苯不得过 0.1mg/kg;七氯(七氯、顺式及反式 环氧七氯之和)不得过 0.05mg/kg;艾氏剂不得过 0.05mg/kg;氯丹(顺式氯丹、 反式氯丹和氧化氯丹之和)不得过 0.1mg/kg。
近年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农药残留问题引起关注。2015年版《中国药典》已对甘草、黄芪、人参、西洋参4种药材限定了农药残留量。国家药典委相关人士曾介绍,将对金银花、红参等中药材和饮片开展为期3年的农药残留限量研究,为制定相关限量标准打基础。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大纲也提出,将重点解决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以及真菌毒素的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