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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松溪:建立“三联机制” 强力推进行刑衔接

作者:蒋守福 范璐璐2018-12-26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8年以来,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标,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采取部门联动、犯罪联打、督查联同的“三联”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蒋守福 通讯员 范璐璐 报道 2018年以来,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标,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采取部门联动、犯罪联打、督查联同的“三联”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根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移送案件11件,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审判案件3件,2名当事人被判刑。

 

  联动执法办案


  为加大食品药品执法办案力度,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行刑衔接工作,松溪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与相关监管部门合作,不断延伸监管触角,从重、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合力为百姓安全饮食用药保驾护航。


  建立“六项机制”,集聚联动力量。松溪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卫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松溪县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联合督办等六项工作机制,深化部门联动执法办案,全面提升打击危害食品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办案质量。


  联合“五个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检察院、教育、农业、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各类节前食品安全、夏季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15次。以“五毛钱食品”为重点整治对象,针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抽检2批次,多次联合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周边“您找我奖”“护蕾行动”等活动,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浓厚氛围。


  着力“焦点热点”,强化专项抽检。联合开展早餐店油条中含铝添加剂、包子馒头甜蜜素添加剂、卤肉制品含胭脂红添加剂、烘焙类面包中添加防腐剂等非法添加专项抽检活动。截至目前,开展监督快检蔬菜2756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00批次,普通食品抽检50个批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24批次,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16件,药品类案件17件。


  联打违法犯罪


  在与公安部门建立完善联络联席、信息共享、案情会商、绿色检鉴等十项协作机制的基础上,松溪县市场监管局还将行刑衔接升级为行刑互动,原来单一的案件移送转变为两家联合整体打击,实现公安机关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无缝对接。


  实行“三个优先”,畅通绿色检鉴。松溪县市场监管局将相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名单、检验检测资质和项目情况通报公安机关,为公安机关侦办食品犯罪案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及时协调检测机构开辟专门绿色通道,承担公安机关摸排食品安全犯罪线索和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检验任务,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检验、优先出具检验报告。


  设立“一队一室”,实施专项打击。松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增设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松溪县检察院在市场监管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组建专门小组负责打击各个节点、各类食品药品犯罪行动。针对涉嫌刑事案件侦办过程,坚持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具体的行动时间、行进路线、出动力量、人员分组、责任分工等,做到统一指挥、统一步调、统一收网、统一宣传,严密部署现场分工,做到凸显职能、突出重点,各司其职,确保人赃俱获、万无一失。


  坚持“三个第一”,提升侦办效力。先后召开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6场次、案情分析会12次,交流风险问题,分析形势,通报行刑衔接情况及违法犯罪查处情况,实现第一时间通报线索、第一时间立案侦查、第一时间移送犯罪案件,全面加大了打击制售假劣食药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联同督查考核


  为着力形成食药行刑衔接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松溪县委、县政府将行刑衔接列入全县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应移而未移的涉刑案件坚决扣分并通报,对创新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取得成效的及时鼓励表彰。


  创建“三同机制”,壮大查办合力。松溪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共同创建行刑衔接同部署、同督查、同表彰的“三同工作”机制,对重大工作通过联合下发通知、联合召开会议等形式共同部署;对全县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共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共同提出整改要求;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单位和个人共同表彰奖励,进一步巩固了各部门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方面的良性互动和查办合力。


  实行“一案双移”,完善法律监督。主动提请、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的监督、指导、预防的引导作用,建立了案件督办机制。制定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参考标准,对发现的涉罪违法行为,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证据的同时也向检察机关移送相关信息,促进监督重心和关口前移,做到了“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


  遵循“两公原则”,依法快审快判。建立以审判机关为主导的案件会商机制,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典型案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联合会商论证,使得审判机关在案件提起公诉前就能够比较全面、清晰、深入地了解案情,既做到了审判支持视线前移,又节省了司法时间和成本,同时也使得案件在审理、审判全过程彰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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