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社主办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作者:王琦 刘卫兵2018-12-29来源:新华视点微博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新华社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上一条 下一条

相关链接

热点推荐

订阅

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