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药品监管局成立2个检查组,赴曲靖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和楚雄彝族自治州4个州(市),对12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抽查。
据了解,2018年,云南省药监部门先后在全省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督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销渠道专项核查”和“以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的特殊药品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此次抽查是在前期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主要采取现场检查、随机追踪药品流向、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检查相关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管理特殊药品,以及州(市)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特殊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情况。通过抽查,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依法经营意识,不断规范特殊药品经营行为。(记者李江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