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蓝精灵”其实含毒品
谢某等人从日本代购“不眠症治疗药”(俗称“蓝精灵”)到国内贩卖获利,此类所谓“进口安眠药”其实是一种管制类的精神药品,含有毒品成分。日前,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罪批捕了谢某等人。
去年9月中旬,谢某伙同姜某、王某预谋从日本走私“蓝精灵”到中国贩卖。由王某出资,谢某联系日本代购人员以每盒3800余元的价格通过走私方式购买两盒“蓝精灵”,并高价售卖给他人,合计获利1.3万余元。
尝到暴利的“甜头”后,去年11月,谢某、姜某再次向日本代购人员购买“蓝精灵”,欲再“捞”一笔。去年11月的一天下午,谢某在领取从日本邮寄过来的“蓝精灵”包裹时被当场抓获。
民警从谢某身上提取了一个快递包裹,内有两盒“蓝精灵”。经鉴定,谢某、姜某走私的两盒日本“蓝精灵”均含有毒品“氟硝西泮”成分。
目前,谢某、姜某及王某均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检察官提醒:“蓝精灵”在国内属于管制类的精神药品,国家禁止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小贴士:氟硝西泮
资料显示,“蓝精灵”所含的“氟硝西泮”成分有安眠、镇静、遗忘、肌肉松弛等作用,其中遗忘和安眠的作用最为明显。当这种成分和酒精一起合用时,会令肌肉过度镇静和造成精神运动损害,有时甚至会出现兴奋、错乱等反应。滥用这类药物,和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都会产生强烈的依赖性。(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赵征 林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