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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四项机制坚决遏止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作者:2019-04-08来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建立“双公示”机制。对药品零售企业名录、执业药师名单,以及两者匹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建立“双公示”机制。对药品零售企业名录、执业药师名单,以及两者匹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共有药品零售企业1983家、注册执业药师1374人。


  二是建立“双告知”机制。一方面告知药品零售企业自查自纠,限期整改执业药师匹配不到位等问题。另一方面告知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立即改正“挂证”行为,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证件。


  三是建立“双撤销”机制。对检查发现仍然存在“挂证”行为的,对药品零售企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


  四是建立“双督查”机制。一方面把未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报表的药品零售企业列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另一方面强化属地管理,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真督实查,确保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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