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一大早,家住梅山的陈先生为患有肺癌的母亲到省肿瘤医院取药。拿到药费单后陈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先每盒1580元的吉非替尼降至498元,“以前一个月药费4740元,现在只要1500元。医保再报销50%,自己每月只要承担750元左右。”记者获悉,截至目前,降价并纳入医保目录的抗肿瘤药物已超过50种,患者在南京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享受到。
从“抗癌药力争降到零关税”到“17种抗癌药大幅降价并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去年以来,国家不断为患者减负。尤其是去年11月30日起,国家医保局通过与药企谈判,17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抗癌药大幅降价并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17种降价抗癌药中有14种是我们医院临床常用药物,去年12月开始陆续降价并纳入医保支付目录,临床供应一直比较正常。”省肿瘤医院医保办主任周守君告诉记者,数据显示,该院正常使用的14种药物的降幅在40%—70%,其中有3种降幅超过70%,“药品降价70%,医保再报销50%,患者承担的费用相当于此前的15%。”
除了国家级谈判,也有部分药企主动降价以赢得更多市场,肺癌靶向药吉非替尼就是其中之一。省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史美祺介绍,我国每年近80万肺癌新发病人,至少20余万人有EGFR基因突变,需要服用吉非替尼,加上老病人,全国总计有百万以上的患者目前都在使用这类靶向药物,“价格调整后,这些人群将大大受益”。
尽管很多抗癌药价格下降超过70%,但相较于普通药物,价格仍高出一大截。对于时刻面临“药占比考核”的医院而言,价格越高的药物使用得越少,药占比才能得以下降。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让医院没有后顾之忧,我市对实行总额预算的医疗机构在费用结算时予以合理补偿,同时对抗癌药品费用单独进行统计,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截止到今年2月底,全市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17种抗癌药品3126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费用超过了700万元。
“仅仅一两次降价是不够的,只能解决一部分人的问题、一段时间的问题。”周守君认为,药品的降价空间很大,最根本的问题是要建立药品价格的合理形成机制和合理管控机制,将更多临床治疗必需、疗效确切、患者获益明显的新药好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从而进一步降低患者负担。另一位专家则表示,让更多患者不再惧怕“高药价”,除了谈判降价、扩容医保目录,也需进一步提高国产新药研发速度。(顾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