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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一个体诊所使用过期器械被罚两万元

作者:朱玲2019-04-22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管泽君、戚维鹏来到位于高邮市临泽镇某口腔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该诊所地处偏僻乡村,面积不足十平方米,经营者仅邹某一人。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管泽君、戚维鹏来到位于高邮市临泽镇某口腔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该诊所地处偏僻乡村,面积不足十平方米,经营者仅邹某一人。


  诊所内的药品架上随意摆放着几只开口的药瓶。戚维鹏拿起一只蓝色的瓶子仔细端详,瓶中的粉剂约剩余四分之一,从瓶外贴着的标签看是磷酸锌水门汀粉剂,有效期至2019年1月4日。戚维鹏心里一惊,再抓起旁边的另一只瓶子细看,是磷酸锌水门汀液剂,有效期至2019年1月4日。两产品均超过有效期。


  戚维鹏回头看了一下邹某,见他局促不安地挠着头。戚维鹏打开了靠墙的小药柜,又发现了14支未开封的“康叶达”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该注射器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戚维鹏对邹某说:“请将粉剂和液剂以及无菌注射器的购买发票拿给我们看一下。”邹某紧张失措地打开杂乱无章的抽屉,一阵乱翻,而后沮丧地垂下头对戚维鹏说:“这些医疗器械都是我从网上购买的,买的时候商家开具了相关票据,由于未妥善保管,票据都遗失了。”戚维鹏追问:“你在购买时是否查验了供货者的资质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邹某低声说:“没有。”


  据邹某陈述,磷酸锌水门汀粉剂和磷酸锌水门汀液剂为一组配合使用的产品,购买价格为7.5元,无菌注射器的购买价格为每支0.3元,故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为11.7元。于是,高邮市局决定对邹某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后该局认为,邹某能够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可以考虑从轻处罚。最终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警告;没收过期的磷酸锌水门汀粉剂1瓶、磷酸锌水门汀液剂1瓶、“康叶达”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14支;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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