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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审中心药品检查纪律监督出新招 构建政商“互廉体”

作者:喻灿华 蒋波2019-04-22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8年4月19日,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科伦制药等药企签订药品现场检查互廉协议。通过“互廉体”模式,实现现场检查纪律监督共建共享,互廉互助。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喻灿华 通讯员 蒋波) 2018年4月19日,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药审中心)与湖南洞庭制药有限公司、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党组织签订药品现场检查互廉协议。据湖南省药审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益斌介绍,此举是省药审中心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现药品现场检查“静”“净”“近”目标,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无安全事故、药品检查规范无违纪事件、服务发展优化无不良事态而做的一次探索,旨在创新构建药品检查政商新关系,通过“互廉体”模式,实现现场检查纪律监督共建共享,互廉互助。


  据了解,湖南药品检查政商互廉核心内容包括:互管,政管商管共同管;互联,体联心联广泛联;互评,月评季评年度评;互廉,你廉我廉大家廉。


  一是实行监督主体“嫁接”,设立“岗哨点”,变一方监督为双方共同监督。在药品现场检查时,对检查员监督的主体责任由一方监督变为政商双方监督,双方党组织共同承担廉政主体责任,监督主体平移,政商双方在不同空间、不同区域实时监督;签定互廉盟约,加强廉政教育,督查工作落实,强化信息沟通;建立即报告、月联系、季通报制度。双方党组织把药品现场检查纪律监督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对履职不到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执纪人员问责追责,依法处理。


  二是实行监督责任“植入”,安插“千里眼”,变一方督导为双方共同督导。政方主要负责制定检查纪律,随机抽调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前廉政教育,不定期暗访、巡查、督查,及时通报处理违纪人员等;商方主要负责对药品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期间的吃住行等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向政方执纪部门通报违纪情况,加强内部党风廉政教育,杜绝违反中央、省委规定及廉政建设规定围猎检查员的行为。商方存在违规请吃送礼等行为者,一律作不通过处理,并全省通报,列为高风险监管对象。


  三是实行监督纪律“托管”,配置“助听器”,变一方管理为双方共同管理。药品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政方派出的检查组在商方开展检查前,第一时间将公函(介绍信)及检查安排方案提交到商方纪检部门,商方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首次会议,落实现场检查全程监督,对检查员的违廉及粗暴行为即时报告,末次会议后及时将检查员的纪律执行情况报省药审中心纪委或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


  湖南洞庭制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世华认为,通过政商党组织和纪检部门共同加强监督和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效能,有利于净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药业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用药安全,保护干部公正办事和执法。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易志恒表示,“作为被管理相对人我们对政商互联的方式非常赞同,首先体现在互联,是我们共同来做好这件事,没有把管理对象放到对立面,第二就是通过协议的形式把一些平时碍于人情的事规范下来,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搞发展。”


  据省药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贵赋介绍,构建政商“互廉体”模式,是省药审中心围绕“保安全、促发展、谋福祉”这一工作目标,坚持寓监管于发展之中、服务之中、规范之中,聚焦药品现场检查这一重点环节,创新监督方式的又一探索。构建政商“互廉体”模式,有利于规范政企双方行为,有利于强化风险管理,有利于深化责任落实,有利于筑牢监督防线,有利于药品现场检查质量的提升,有利于确保检查结果公正公平,有利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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