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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食品列入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作者:王晓冬2019-05-05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4月3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就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布实施方案。其中,农村及城乡接合部食品销售者被列为重点检查事项,不设置全年的抽查比例;保健食品被列为一般检查事项,设置抽查的上限比例。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王晓冬) 4月3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就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布实施方案。其中,农村及城乡接合部食品销售者被列为重点检查事项,不设置全年的抽查比例;保健食品被列为一般检查事项,设置抽查的上限比例。


  实施方案提出,在市场监管职能整合的大背景下,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首都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好优质的营商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建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其中,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实施方案将农村及城乡接合部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幼儿园食堂、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市场在售食品等被列为重点检查事项。


  实施方案将保健食品销售者,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等被列为一般检查事项。


  为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合理确定检查抽查方式,强化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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