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国务院食安委第一次全会精神。(5月22日 《湖南日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任何时候,“进口”的东西,我们老百姓都非常讲究:一要吃得美味,二要吃得安全。前几年,食品安全进入了恐慌期,一谈到食品,总离不开这样或那样的添加剂,似乎所有的食品都把添加剂当成了不二法宝,我们仿佛步入到谈“剂”色变的境地。
食品安全真的有那么可怕吗?当然也不是。尽管食品安全领域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食品制造者、经营者利欲熏心,在制作过程中掺假,或者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行为,但远没有达到“易粪而食,相互投毒”的差评。然而,在网络谣言的助攻下,食品安全陷入草木皆兵的困境,民众的信心遭遇了空前打击。政府针对公众的诉求,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治理,可以说,食品的安全程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无数事实证明,政府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已经得到了较大的进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食品添加剂乱象有了明显改观。不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政府在食品治理上并没有松懈。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4个“最严”,就是要为食品安全打造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首先,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这是对要提升食品安全的底线。之前,有网友质疑标准是利益集团制定,相关的标准太低,不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现如今,政府要重新修订、完善食品领域的标准,将底线上调,制定苛刻的标准要求,足可见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和意志。
其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很显然,此举是针对食品违规者的惩罚。我们知道,有些食品厂家制造假冒伪劣的食品,监管部门多半是用经济处罚的手段来严惩。这一次不同了,政府将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如果有人再危及食品安全,则不是用钱买单,而是触犯刑法。
第三,实施最严格的监管。这一条,针对的是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严格的法规,还不足以震慑违法违规者,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必须严格,监管措施细密到位,不能徇私情,重拳轻落。
最后,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如果食品监管部门失责,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徇私情,那么,就必须对其严惩、追责,这第四条就是针对职能部门的问责。
政府的4个“最严”,志在铸造食品安全的坚固壁垒,呵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切身权益的消费者,我们应积极支持、配合,织密这道安全防护网。(文/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