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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肉毒素”美容假药29人获刑

作者:王丽娟 胡廷霞2019-06-28来源:江苏法制报
6月2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宣判首例销售假药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宣告缓刑,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6月2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宣判首例销售假药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宣告缓刑,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根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责令29名被告人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发出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勿使用案涉假药。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胡某某利用人们美容生活的需求,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批准进口的“白毒”“粉毒”“彩毒”(俗称“肉毒素”)“溶解酶”“麻膏”“VC”等药品,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等交易方式将药品销售给全国各地的买家,销售金额达320995元。经认定,上述药品均为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依法应按“假药”论处。白毒、粉毒、彩毒、溶解酶、VC为注射剂药品,销售的假药为注射剂的,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沈某某等人将上述假药买回后,通过注射、外敷或直接售卖的方式销售给他人。(通讯员 王丽娟 胡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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