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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五年受理1965件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 作者:骆静怡
  • 来源:每日商报
  • 2019-09-16

  馒头中非法添加甜蜜素、芋艿中焦亚硫酸钠超标、在蔬菜中超量使用“毒死蜱”农药、猪肉冒充牛肉干、卤菜里加了罂粟壳……这些非法行为严重危害了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年来全省法院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

  

  朱某和陈某是一对夫妻,他们在浙江苍南县开设了多个肉类加工点。6年前,福州零客公司的老板吕某找上门来,称要做一笔交易。根据吕某的要求,夫妻俩需要以猪肉为原材料,添加牛肉纯粉、牛肉精油等添加剂生产出五香味、香辣味、沙嗲味的假牛肉干。

  

  吕某以每斤20元左右的价格进行收购后,将这些假牛肉干通过网络进行销售。销售人员收到客户订单并收取货款,同时通知他人根据订单将假牛肉干包装加工成每袋8克装、400袋一箱,每袋26克装、100袋一箱两种规格的“牛人帮”牌牛肉干,直接用物流发送给全国各地客户。

  

  短短两年时间,公司累计销售金额在700万元以上。按照市场价,一斤鲜牛肉成本价约40元,两斤鲜牛肉才能制成一斤牛肉干。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60万元。

  

  据统计,自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1965件,审结1948件。审结案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395件,约占71.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553件,约占28.4%。

  

  在这些食品安全案件中,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地沟油、问题胶囊等恶性案件少了,但其他类型依旧很多,“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犯罪。在高利润和侥幸心的驱使下,除了部分文化程度低、规范意识较差的家庭作坊经营者外,还有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开设淘宝店铺或者在微信朋友圈兜售一些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等而触犯刑法。

  

  办案法官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买没有检验检疫标志或者生产经营证照不齐的食品,保证自身“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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