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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 国家药监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癌症防治实施方案

  • 作者:康绍博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9-09-23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康绍博)9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国务院扶贫办10部门联合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癌症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当前癌症防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短板,结合新的防控形势、任务和要求,目标明确可操作,强调癌症防治全方位整体推进,强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基于当前癌症防治现状和工作要求,《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比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的总体目标及5个可量化的工作目标,同时围绕目标要求提出危险因素控制行动、 癌症防治能力提升行动、癌症信息化行动、早诊早治推广行动、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中西医结合行动、保障救助救治行动和重大科技攻关行动八项主要行动。


  其中,在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中,《实施方案》要求促进相关疫苗接种,鼓励有条件地区逐步开展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加快国产HPV疫苗审评审批流程,提高HPV疫苗可及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 国家药监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癌症防治实施方案性。通过价格谈判、集中采购等方式,推动HPV疫苗供应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探索多种渠道保障贫困地区适龄人群接种。


  在实施保障救助救治行动中,《实施方案》要求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促进境外新药在境内同步上市,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临时进口渠道,推动将临床急需、必需且金额占比大、用药负担重的抗癌药实现仿制药替代。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按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适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实施方案》还要求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理论、临床与基础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支持癌症防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


相关链接:

《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全文

《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解读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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