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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开展高风险品种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 作者:叶阳欢 崔力宝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9-10-11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叶阳欢 通讯员崔力宝) 近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检查分局(以下简称“吉林检查分局”)决定利用5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风险品种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旨在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


  本次整治,以高风险品种药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特殊药品、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为重点检查品种。针对不同高风险品种药品的特点和风险,吉林检查分局确定了不同的整治重点:对特殊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整治不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不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运输、退货和不合格品处理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查验留存购买方资质、对特殊药品销售客户档案不及时更新和完善;以买断经营、租借证照、过票、挂靠经营等方式进行“体外循环”违规经营特殊药品行为等。对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供应商审计制度,购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不按国家标准或批准的注册标准组织药品生产和检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召回系统失效等问题。对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生产企业,重点整治未对原料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未严格按质量控制标准对购入的每批原料进行质量控制;采用外购的中间产品(包括浓缩液等)制备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未严格按照注册的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对生产产品未进行年度质量回顾;未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有关规定,未建立完善的药品召回体系等。


  吉林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分三步组织实施:第一步,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分析原因,立即进行整改,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第二步,由吉林检查分局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对企业在产、库存和留样的全部品种予以监督抽样,每个品种至少抽样1个批次。第三步,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评估风险,确立企业监管等级和检查重点、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主要缺陷的企业,下达风险提示函,并对企业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实施追踪检查;对检查中只存在一般缺陷的企业,必要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一律收回药品GMP证书,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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