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贵州泰忆销售劣药被处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康绍博) 近日,贵州省药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十九期)》显示,由于销售不合格中药饮片,贵州泰忆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泰忆)被贵州省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黔药监药罚[2019]15号,2019年8月27日,贵州省药监局收到四川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YP2019A04492),显示贵州泰忆销售的法半夏(批号:181001,生产企业: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包装规格:500g/袋)检验结果不合格规定(水分)。依据《中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该批法半夏按劣药论处。
《处罚决定书》显示,贵州泰忆于2019年2月22日从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公司购进上述批号法半夏20千克,销售19.5千克,贵州省药监局抽样0.5千克。贵州泰忆销售上述批号法半夏违法所得4816元,货值金额计人民币4939.49元。案发后,贵州泰忆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进货验收记录、供货单位及生产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涉案药品成品检验报告单等文件,证明其购进渠道合法合规、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公司后续采取召回措施,销售涉案批次法半夏的行为非主观故意。
根据违法事实,贵州省药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劣药法半夏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816.00元,并处劣药法半夏货值金额二倍罚款共计人民币9878.98元,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14694.98元。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