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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忆销售劣药被处罚

  • 作者:康绍博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9-12-05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康绍博) 近日,贵州省药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十九期)》显示,由于销售不合格中药饮片,贵州泰忆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泰忆)被贵州省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黔药监药罚[2019]15号,2019年8月27日,贵州省药监局收到四川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YP2019A04492),显示贵州泰忆销售的法半夏(批号:181001,生产企业: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包装规格:500g/袋)检验结果不合格规定(水分)。依据《中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该批法半夏按劣药论处。


  《处罚决定书》显示,贵州泰忆于2019年2月22日从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公司购进上述批号法半夏20千克,销售19.5千克,贵州省药监局抽样0.5千克。贵州泰忆销售上述批号法半夏违法所得4816元,货值金额计人民币4939.49元。案发后,贵州泰忆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进货验收记录、供货单位及生产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涉案药品成品检验报告单等文件,证明其购进渠道合法合规、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公司后续采取召回措施,销售涉案批次法半夏的行为非主观故意。


  根据违法事实,贵州省药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劣药法半夏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816.00元,并处劣药法半夏货值金额二倍罚款共计人民币9878.98元,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14694.98元。


  记者查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发现,此前,贵州泰忆就曾有经营不合格中药饮片被罚的情况。在今年10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中,该公司经营的补骨脂(盐补骨脂)(批号:181201,标示生产企业: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含量测定”项目不合格;经营的淡豆豉(批号:170301,标示生产企业:安徽健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性状”项目不合格。由于经营上述不合格淡豆豉、补骨脂(盐补骨脂),8月23日,该公司被贵州省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金额共计1094.00元。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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