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管理,保障食品抽样检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确保抽检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可靠,2018年8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承担2018年国家转移地方及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4家检测机构(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盲样考核,考核委托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进行。
考核结果显示,除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未参加沙门氏菌、毒死蜱和氯氰菊酯项目,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未参加沙门氏菌项目考核外,其余考核项目,四家检测机构考核结果均为满意。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有关承检机构通报了此次盲样考核结果,同时将结果抄送省局有关处室、各市(州)和省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际,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7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辖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力度,保障食品抽样检测顺利进行,保证抽检监测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技术支撑和靶向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