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冯欢欢 通讯员 卫跃川 侯群华 报道 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进乡镇食药监管机构建设,努力在组织机构、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内部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再上新台阶。
按照河南省局总体计划,经过3年的建设和努力,2020年年底,全省乡镇派出机构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规定;全省乡镇食药监管派出机构人员按编制配备到位;建立起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基层监管队伍和一个网络完善、保障有力的基层监管工作平台。
《意见》要求,乡镇食药监管机构能够切实履行“四有”、“两责”,完成四级事权划分意见中规定的14项职责。行政处罚结案率达到95%以上,辖区小餐饮场所办证率达到80%以上,快速检测抽检批次不少于200批/月。强化内部管理,会议、学习、工作考勤、值班、请销假、执法车辆、财务、档案等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建立运行良好的跟踪问效和监督问责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满足办公业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