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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皇台10份上诉判决书被驳回,大股东成老赖

作者:张晓荣2018-11-15来源:新京报
​11月14日,*ST皇台连发多条公告称,公司在一日内收到10份法院驳回其上诉的判决书,涉及1份买卖合同纠纷和9位自然人股东与其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同日,*ST皇台第一大股东上海厚丰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月14日,*ST皇台连发多条公告称,公司在一日内收到10份法院驳回其上诉的判决书,涉及1份买卖合同纠纷和9位自然人股东与其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同日,*ST皇台第一大股东上海厚丰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起上诉被法院驳回


  公告显示,*ST皇台在11月13日收到10份法院驳回其上诉判决书,涉及1份买卖合同纠纷和9位自然人股东诉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18年7月16日,武威市中院一审判决*ST皇台偿付梅林包装厂欠款约1411.42万元和诉讼保全担保费约1.71万元。由于不服判决,*ST皇台向甘肃省高院上诉。11月13日,*ST皇台收到代理律师转发的民事判决书,甘肃省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同在13日,*ST皇台对9位自然人股东的上诉也被驳回。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ST皇台7位第三批自然人股东、2位第二批自然人股东将*ST皇台起诉至兰州市中院,法院于今年7月左右判决*ST皇台赔偿9位股东共计208.89万元。由于不服判决,*ST皇台上诉至甘肃省高院,但最终被驳回。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份以来,*ST皇台已收到民事判决书60份,民事裁定书1份、民事起诉状4份以及执行裁定书3份。


  第一大股东成“老赖”


  *ST皇台11月14日的另一份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厚丰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 02 民终 1645 号”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公告,上海厚丰持有*ST皇台3477 万股股份,2017年9月28日被北京市高院司法冻结,此后被上海市第二中院轮候冻结。


  为此,*ST皇台已向上海厚丰核实上述相关情况,但上海厚丰回复称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书、失信决定书以及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相关执行裁定书。


  近年来,*ST皇台业绩不佳,已4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1-9月,*ST皇台营收950.4万元,同比减少76.61%,亏损4190.84万元。同时,*ST皇台在其三季报业绩预告中预计全年亏损1.83亿元-1.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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