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董传阳 通讯员 何香莲 报道 通过网络购买医疗器械遭遇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办?面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如何处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实施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无疑为不法网络销售商们带上了守法经营的“紧箍咒”。今年,宁夏石嘴山市市场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对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行为进行了备案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
一是及时宣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年初即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及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100余人召开培训会,对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学习、贯彻。根据《办法》规定,凡从事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第三方平台两种方式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其中,通过自建网站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以及第三方平台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二是对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实施备案管理。通过调研,深入企业现场告知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第三方平台应事先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截止目前,我市有医疗器械专营企业56家,医疗器械兼营企业360家,已有三家企业进行了备案。三是对已实施网络销售的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我市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均具有实体店,此次监督检查以现场指导为主,帮助企业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购销存管理规定,保证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安全。
近年来,随着医疗器械产业与互联网交易的不断融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日趋活跃。与此同时,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不断出现,给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带来潜在风险。据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在减少束缚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前提下,不断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