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陈燕飞 报道 12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通报江苏福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两款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今年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共公布17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销信息。据悉,大部分都是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的。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发布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已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或者注册证有效期未满但注册人主动提出注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公告,江苏福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两款产品是根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的,注销的两款产品注册证书分别为国械注准20153400523的《凝聚胺试剂盒》、国械注准20153400432的《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