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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回应过期蜂蜜:所涉产品已全部封存 未流向市场

作者:宿志红2018-12-16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同仁堂:所涉产品已全部封存 未流向市场

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宿志红 报道  12月15日晚,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关于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盐城金蜂)涉嫌违规生产食品蜂蜜的相关报道。据报道,该企业所生产相关产品由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委托,委托生产协议的起始日期为2016年9月。另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是由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报道中知情人士透露,该公司多名工人将大量过期同仁堂蜂蜜的标签撕掉,蜂蜜倒入大桶中进行回收。



  报道中,该企业工人称这些蜂蜜是回收用来喂养蜂蜜,然而贴着“倒蜜”字样的过期蜂蜜装入大桶后实际被送入工厂的原料库。标签显示这些产品名称为北京同仁堂蜂蜜。标签显示:有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18日,还有的是2016年11月22日,蜂蜜的保质期为18个月。报道中知情人士透露,仓库里有很多是北京退回来的蜂蜜,还有大型超市退下来的,有的临近过期,有些已经过期。“一段时间一段时间的,有好几万瓶退回来。”该人士说。


  报道中该地市场监管局表示:通过重点监控,已发现该企业多次类似操作,比如把2018年3月份的日期更换为2018年6月份日期。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锋也表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回收利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记者查阅新版《食品安全法》发现,法条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今天,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发表了致歉声明,在委托生产蜂蜜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利和严重失察的责任,所涉产品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场。


  以下为声明全文:


  2018年12月15日晚,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关于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盐城金蜂)涉嫌违规生产食品蜂蜜的相关报道,该报道涉及我公司产品,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1.盐城金蜂是我公司食品蜂蜜的受托加工生产单位。


  2.关于报道中提及的违规处理退货蜂蜜问题,我公司于2018年8月与盐城金蜂签订了退货处理的相关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从退货中“清理的蜂蜜只可用于养蜂基地进行喂养蜜蜂,不得做除此以外的任何用途”。经初步调查,由于我公司现场监管不到位,存在对清理出的蜂蜜未明确标识的问题,但尚未发现这些蜂蜜进入生产用原料库的情形,对此我公司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


  3.对于报道中提及的更改标签日期的行为,经我公司初步调查,由于2018年年初工厂搬迁,在不同生产地址的标签转换时,对标签的管理和使用出现差错。所涉产品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场,会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处理。


  4.在委托生产过程中,我公司存在监管不力和严重失察的责任。我公司已通知盐城金蜂在调查期间暂停其受托加工生产活动,对所涉物料全部进行封存,并将全力配合上级公司和政府监管部门开展调查,若发现确有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在此,向所有消费者郑重致歉,感谢媒体的监督,我公司将实事求是,绝不隐瞒,如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会及时向公众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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