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陈燕飞 报道 12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对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等9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存在不同数量的严重缺陷。
对广西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查共发现严重缺陷6项,一般缺陷11项。存在的严重缺陷有"检验人员履职能力不足,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的检测方法与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询问耐寒的实验过程,称在冰箱冷藏室完成""未建立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等。
对广州市君子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飞行检查共发现严重缺陷6项,一般缺陷12项。发现的严重缺陷有"批次管理不规范,同一批次产品在不同的记录中标注的批号不一致且无关联性,缺乏可追溯性"等。
对桂林市高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企业未建立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类型相适应的实验室"等严重缺陷4项,一般缺陷3项。
对广州市发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2项,发现的严重缺陷为一款名为发雅丝防脱育发洗发露,其实际生产工艺与批件中的不一致。
对杭州韵澜日化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严重缺陷1项,名为MISSFCE诗珀樱补水美白防晒露(60g/盒)无生产记录,产品无法进行追溯。此外,还发现一般缺陷2项。
对上海锦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有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6项。其古北水镇沐浴露(批号:A98YECN)批生产指令不完善,无原料用量等内容。
对北京美浓日用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有严重缺陷2项,一般缺陷8项。该企业未制定完整的产品工艺规程文件,现场提供维生素E乳(滋养型)技术要求工艺简述与生产配料记录中工艺操作描述不一致。
对北京日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严重缺陷4项,一般缺陷8项。该企业产品喷码与批号管理规定不符,未能有效区分不同的生产批次。
对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一般缺陷4项,未发现严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