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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重点围绕这11个方面进行!

作者:杨燕2019-01-19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公安厅、商务厅、卫健委、民政厅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召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媒体通报会,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卫健委、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本系统开展“百日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

  


       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杨燕 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公安厅、商务厅、卫健委、民政厅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召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媒体通报会,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卫健委、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本系统开展“百日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

 

  此次自治区十二个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将持续到4月30日,重点围绕11个方面进行。一是查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二是查处违法会销行为。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利用宾馆、酒店等场所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三是查处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四是查处重点领域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五是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六是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七是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八是加强对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的监管。九是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十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十一是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据悉,为保证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十二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将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将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进行行政约谈,加强行政指导,通报查处典型案例,督促企业自觉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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