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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重拳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作者:李欣2019-04-01来源:青海日报
针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青海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总体部署,从即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青海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总体部署,从即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这是记者从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的消息。


  专项行动中,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对全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和曝光一批执业药师“挂证”和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求全省各药品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在今年4月30日前,认真开展自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整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凡有“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药品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凡发现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企业,一律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通报和建议医保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对“挂证”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公开曝光和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在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凡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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