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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检查发现一般缺陷7项 广州艾琪被责令限期整改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硕) 8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对广州艾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和广东省药监局在飞行检查中发现广州艾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艾琪)存在一般缺陷7项。广东省药监局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通报》显示,依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广州艾琪在机构与人员、实验室管理、厂房与设施、设备管理、生产管理五大方面共存在7项一般缺陷。
机构与人员方面,企业培训档案中缺少对培训效果的考核。
实验室管理方面,pH计、恒温培养箱无使用记录。
厂房与设施方面,成品库区分不合理,无法满足产品的储存条件;洁净车间安装压差表数量不足,洁具清洗间与空调机房相通,二更与洁净区之间未互锁;香水冷却室违规存放氩气3罐,缓冲间存放75%酒精1桶,未专区存放管理。
设备管理方面,生产车间内气雾剂收口机润滑油外溢,乳化间300L真空乳化锅内有白色残留物。
生产管理方面,抽查产品溪秀光感美肌防护喷雾(批号AQ190424004)的批生产记录,记录显示的均质时间、控制温度与生产工艺规程不符。
《通报》指出,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广东省药监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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