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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检发现严重缺陷项4项、一般缺陷项8项 临沂圣骐日化被要求限期整改

  • 作者:落楠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9-09-0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8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对临沂圣骐日化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通报称,该企业被发现严重缺陷项4项、一般缺陷项8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山东省药监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通报显示,企业被发现的缺陷项分布在机构与人员、质量管理、厂房与设施、设备管理四大方面,每个方面各有一项严重缺陷。


  机构与人员方面,对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学历证明或相应技术职称;未能提供生产负责人档案及资历证明资料;无2018年度、2019年度员工培训和考核档案。


  质量管理方面,现场抽查洗发露(生产批号/日期:2016.4.6)批检验记录,检验员回答的霉菌和酵母菌培养时间记录与检验标准不相符。抽查洗发露(生产日期2016.4.20)的检验报告(报告日期2016.4.23),其未包含部分出厂检验标准项目。


  厂房与设施方面,无清洁容器存储区域,更衣室布局不合理,一、三车间男女更农室水龙头无法正常使用;企业生产婴儿爽身粉,但未能提供2018年30万级洁净车间空气检测报告;生产车间无鼠虫害防治设施;包材、原料、清洗剂、清洁容器未存放在指定区域,仓库无鼠虫防治设施;一楼二车间预进间进门右侧白色桶内存放有约20公斤无色澄清液体,除“75%消毒酒精”字样外,无其他标识,且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有机溶剂单元,未设危险品库。


  设备管理方面,制作间、灌装车间地面有水渍,水浴加热机(1-01R)有存水,企业未能提供近期清洁记录,且碎粉机内残留有粉末;二车间罐装间压差表无检定记录,同一型号电子台秤未作编号;生产用水无取样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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