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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 作者:胡宗德 杨成松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9-09-09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通讯员胡宗德  杨成松)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5章26条,明确了信息公示的平台、流程、统计年报等内容。 

  

  《办法》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以及政务服务等执法活动信息。同时确定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公示期限,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行政执法决定(结果)自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其信息;许可、备案等存在有效期的监管信息,公开期限为许可、备案的有效期;抽检结果、日常检查、行政处罚信息、投诉举报等不存在有效期的监管信息,一般公开期限为1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3年。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公示信息更新、更正及撤除机制,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者机构职能调整等引起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及时更新。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公示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对药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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