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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参会有感之赵旭东

  • 作者:赵旭东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9-09-19

  9月17日,初秋时节的济南珍珠泉畔,一场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来自药品监管系统及企业界的800余名代表共聚于此,深入领会立法宗旨,学习讨论新规定、新要求。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立法宗旨,吸纳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优秀成果,体现了新时代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新法引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体现了药品管理理念与方式的全面现代化,并体现了国家对鼓励创新与严格审批的并重。此次宣贯大会上专家的解读加深了与会代表对新法内容和精神的理解。本版特撷取部分与会代表的参会感言,与读者共享。


赵旭东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了持有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药物警戒工作需要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我们公司从成立之初就非常注重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的监测,并在 2019年年初成立了药物警戒部,由专门人员负责药物警戒工作。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颁布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并与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签署了药物警戒相关合作协议。目前,对各个渠道的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和上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药品事业部总监 赵旭东)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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