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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面落实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报送工作

  • 作者:胡芳 崔大为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0-05-26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胡芳 通讯员崔大为)5月25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了日前对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报送工作暗访检查的结果,并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暗访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登记报送工作全面落实。


  按照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要求,5月22日,辽宁省药监局印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全省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通知明确,全省药品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药品时,严格查验身份并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每日填写并报送《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表》,由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汇总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零售药店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中成药品种范围,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将零售药店执行登记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的及时性、完整性。


  5月24日,辽宁省药监局组成14个暗访组,由该局领导班子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省14个市的89家零售药店落实登记报送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检查区域覆盖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市辖县(市),药店类型含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暗访结果显示,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均能按通知要求,及时向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工作传达,受检药店知晓率100%,绝大部分药店能够按要求落实,但也发现8家零售药店存在登记信息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对于上述8家零售药店,检查组已现场责令立即改正。


(责任编辑: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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