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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情况

  • 作者:陈海荣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1-02-0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广东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51宗,其中,查处防疫物资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14宗,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10宗。


  在该局公布的全省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查处的反不正当竞争十大案例中,化妆品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各有一家。


  ——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相似的商业标识混淆案


  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韩婵奢美菁纯口红”和“倾肤”系列口红,其形状、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与国内知名大型的化妆品生产销售企业广州某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小红唇”口红的装潢相类似,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与广州某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小红唇口红存在特定联系,构成市场混淆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实施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以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惠州市惠明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当事人以集中上课+体验的方式,向现场群众播放PPT,介绍、推销由武汉兆丰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位治疗仪。当事人在向群众宣传的PPT中,声称该治疗仪具有“净化血液、改善体质”“调免疫、调酸碱调循环、调肠胃”的功能的内容,但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电位治疗仪有上述PPT宣传的功能及疗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以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介绍,针对近年来网络平台竞争加剧,线上不正当竞争和网络传销现象凸显,同时监管部门面临调查难、取证难的问题,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建立不正当竞争监测机制,推行“全网智能监测、重点线索分析、线上证据固化、在线数据提取、司法鉴定固证、线下核查处置”六步工作法,线上线下同步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年6月以来,组织监测分析涉平台、涉电子商务领域不正当竞争线索76宗,组织核查涉平台企业241家,全系统查处互联网、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40宗。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广东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普法工作。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举办“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为主题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讲堂,面向系统内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和法律规定。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引》和保密协议参考文本,引导经营者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指导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工作站(示范园区)、联系点(示范企业)等,强化协调联动、社会共治。全系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宣讲、培训和合规指导755次。(陈海荣)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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