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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监局开展药店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1-02-05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月26日—2月2日,吉林省药监局、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不断强化药品销售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督促零售药店积极发挥“哨点”作用,筑牢药店疫情防控线。


  吉林省药监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芳带队于1月20日对长春市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预防接种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及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检查时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线上+线下”监管,继续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和执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无死角、全覆盖,严肃查处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图为督导检查组在长春市经开区检查药店”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监测情况。

图为督导检查组在长春市经开区检查药店”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监测情况。


  同时,该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零售监测和药品经营环节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药店监管进一步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强化药店监管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通知》等文件,多次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药店监管责任,组织开展“一退两抗”(退烧、抗病毒、抗菌类)等药品零售定点监测,并通过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对药店进货渠道、采购、储存、陈列和销售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哨点”敏感性,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期间药品质量安全。


  督导检查中,执法人员分为三个小组,对长春市全部城区及农安、德惠等地部分零售药店、疾控中心、预防接种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药店进店人员扫健康码、测量体温和对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送要求的执行情况,查看药店是否如实登记和报告,是否存在瞒报、漏报风险等。每到一处,检查人员均耐心宣传疫情防控要求,督导零售药店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落实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扫健康码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购买感冒、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制度,对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登记好信息并及时上报。


图为督导检查组在长春市汽开区检查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图为督导检查组在长春市汽开区检查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此次行动共督导检查零售药店36户、疾控中心1家、预防接种单位1家,各药店疫情防控意识不断提升,能较好地履行疫情防控职责。针对个别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督导组予以现场指正,企业均做到了立行立改。


  从督查检查情况看,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在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不乏创新和亮点。汽开分局编制疫情防控手册,拍摄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指导视频,制作进店人员登记表、退烧药、止咳药登记表等5类表格模版,从3家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筛选240个退热药、止咳药、抗病毒、抗菌类药品种,做成疫情防控药品目录,为排查管控提供数据支撑;与区卫健局联合制定汽开区“一退两抗”药品销售闭环管理流程,分别从市场监管、卫生监督、乡镇街道、零售药店四个环节入手,监管力量环环相扣,逐个闭环,便于问题解决销号。经开分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设置1米警示线、人员体温测量、环境消毒、信息报送等环节进行规范,并下发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管控标准以及现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制定简单易懂的药店防控标准化示例图表,指导药品零售企业更好地将标准落实到位。绿园分局要求药店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承诺书和佩戴口罩警示语,并利用微信群线上向辖区药店反复强调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筑牢抗疫防线,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叶阳欢)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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