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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监局明确2021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5月7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对今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工作要点》分别从抓好疫情防控、坚持风险管理、坚持法治思维等方面明确了2021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在抓好疫情防控方面,《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做好国家疫苗监管体系(NRA)评估有关工作,持续做好应急审批,持续强化对疫情防控药械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做好内部防控。
在坚持风险管理方面,《工作要点》明确,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治理,紧盯重点企业、高风险品种实施精准监管,对重点企业要落实一企一策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实施药械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在坚持法治思维方面,《工作要点》要求,要强化法规宣贯,持续加强《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健全制度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工作规程等各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探索案件审核新机制,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完善案件审核制度。
此外,《工作要点》还在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党建统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郭婷)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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